扩大监测服务社会化范围,在全面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有序放开公益性监测和监督监测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监测机构的扶持与监管力度,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广泛参与到监测科研、标准制修订、大数据分析等业务领域,充分激发和调动市场活力,丰富监测产品与服务供给。
相继建立了概况性授权制度、磋商制度、司法确认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规程、生态修复制度,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办理了57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已完成371家,占比99.2%。
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方面,排污许可证核发完成国家要求的阶段性目标。全省纳入考核的黑臭水体49条,已整治完成45条,占比91.8%。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中除氨氮外,其他3项已提前完成。编制完成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并覆盖各县(市、区),全面完成任务。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已完成2337家,占比99.9%
单位GDP二氧化碳下降比例提前完成国家下达贵州省的十三五目标。在2020年上半年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大气环境质量方面,1月至6月,全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9.4%,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达到国家下达贵州省的十三五约束性目标要求。数值正常时柱状图显示为绿色,一旦出现异常,柱状图便会根据数值高低变色。
对企业来说,通过这份体检报告,既能发现问题,也能帮助公司规范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症状,报告书也提出了整改建议6月24日,在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举办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的专家评审会中,国内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通过终审,即将出台,有关室内空气污染评价标准的空白或将被填补。相比国标,此次标准在实际应用效果的基础上,关注应用场景内可能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各个环节。
据了解,《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是国内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的团体标准,由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提出并归口,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省环境科学研究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大高校参与起草制订。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秘书长黄海表示,室内空气环境治理的市场非常大,江苏至少有上千家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机构或企业,室内环境治理市场鱼龙混杂,单以空气质量治理的平方价来看,从5元到200元不等。
首先要在每类场所中区分自然通风和使用集中空调情况,然后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场所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指标危害程度、检测技术难易程度等,再按照指标不同级别和达标数量要求,对室内空气健康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定级。但如何有效检测、评判室内空气质量对健康的影响,目前尚没有标准。此前,多部门都相继出台过关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规范,但这些标准、规范颁布实施大部分年限较久,无论在指标和限值方面都需要依据最新的科学依据进行修订。某些机构为了抢夺市场,甚至不惜以5元每平方的治理价格浑水摸鱼。
该项团体标准的出台旨在约束规范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机构的行为,让公众消费者享受高品质服务。该标准适用于江苏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申请与评定工作。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装修装饰以及雾霾等内外原因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问题越发严重,使得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室内空气质量。周连说,此次拟出台的《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重点针对住宅、办公和学校三类场所。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副所长周连表示,目前国家还未出台新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根据江苏情况制定相关的团体标准非常必要此前,多部门都相继出台过关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规范,但这些标准、规范颁布实施大部分年限较久,无论在指标和限值方面都需要依据最新的科学依据进行修订。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装修装饰以及雾霾等内外原因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问题越发严重,使得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室内空气质量。某些机构为了抢夺市场,甚至不惜以5元每平方的治理价格浑水摸鱼。
6月24日,在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举办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的专家评审会中,国内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通过终审,即将出台,有关室内空气污染评价标准的空白或将被填补。首先要在每类场所中区分自然通风和使用集中空调情况,然后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场所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指标危害程度、检测技术难易程度等,再按照指标不同级别和达标数量要求,对室内空气健康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该标准适用于江苏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申请与评定工作。该项团体标准的出台旨在约束规范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机构的行为,让公众消费者享受高品质服务。周连说,此次拟出台的《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重点针对住宅、办公和学校三类场所。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秘书长黄海表示,室内空气环境治理的市场非常大,江苏至少有上千家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机构或企业,室内环境治理市场鱼龙混杂,单以空气质量治理的平方价来看,从5元到200元不等。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副所长周连表示,目前国家还未出台新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根据江苏情况制定相关的团体标准非常必要。相比国标,此次标准在实际应用效果的基础上,关注应用场景内可能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各个环节。
但如何有效检测、评判室内空气质量对健康的影响,目前尚没有标准。据了解,《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是国内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的团体标准,由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提出并归口,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省环境科学研究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大高校参与起草制订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位于主要路段的,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园林绿化作业,施工过程产生的种植土、弃土、余土等,工程位于主要路段的应当立即清运,位于一般路段的应当在当天清运。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雾霾、大风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相应扬尘污染防治应急措施。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要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扬尘污染防治成绩突出的,列入守信名单,在日常监管中优化检查方式,减少抽查频次。
物料堆场周边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网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对道路两边、中心隔离带、分车带进行绿化时,回填土边缘应当低于路沿石5厘米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人民银行应当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审批贷款的重要依据。
露天装卸作业的,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车辆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车体整洁。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一向人民银行提供省内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
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市政设施与城市道路施工,园林绿化作业,城市规划区外公路建设施工,堆放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码头堆放、装卸和运输作业,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等提出了明确的防尘要求。
同时建立绿色信贷制度。种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种植土和树穴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堆放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要划分物料区域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物料堆放区域和道路整洁对道路两边、中心隔离带、分车带进行绿化时,回填土边缘应当低于路沿石5厘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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